中新網廣州12月26日電(唐貴江 祝桂峰)廣東省國土廳26日對清遠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違法徵占土地案、中山市黃圃鎮政府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案等四宗違法違規用地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
  2012年9月,清遠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與龍塘鎮和源潭鎮政府簽訂委托徵地合同,委托龍塘鎮政府對銀盞村和源潭鎮政府對東坑村、連安村部分集體土地實施征收,共征收集體土地1634畝,其中已推土面積776.44畝,耕地160.24畝。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對該案進行掛牌督辦,責成清遠市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高新區管委會立即停止違法徵占土地行為,對其非法占地行為處以罰款8832710.9元。
  清遠市紀委監察局分別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對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蓮湖產業園建設指揮部總指揮胡春龍、蓮湖產業園項目副總指揮李衛文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龍塘鎮黨委副書記黎志洪、源潭鎮黨委副書記藍力爭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同時,清遠市政府責成高新區管委會對違法占用土地進行復耕復綠。
  據群眾舉報反映,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掛牌督辦,並經中山市國土資源局查實:2013年11月期間,中山市黃圃鎮政府未經批准,擅自委托中山市黃圃城鎮投資有限公司與該鎮新地村簽訂《土地征收協議》,非法征收該鎮新地村集體土地1275畝(其中基本農田290畝),該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限制建設區,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該地塊徵地補償1.48億元已發放到位,但未實施推填土,土地仍保持原狀。黃圃鎮政府上述行為屬於非法批准征收土地行為。
  中山市國土資源局依法對黃圃鎮政府違法徵地行為作出處理:宣佈黃圃鎮政府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相關文件無效;責成黃圃鎮政府解除黃圃城鎮投資有限公司與村民小組簽定的《土地征收補償協議》。
  中山市紀委監察局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進行了責任追究:給予原黃圃鎮長、現任中山市民政局副局長劉少卿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原黃圃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劉濤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原黃圃鎮財政所長、原中山市黃圃城鎮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現任黃圃鎮財政分局長黃國元行政記大過處分;對黃圃鎮黨委書記、人大主任胡卓章和原黃圃鎮黨委書記、人大主任、現任中山市公路局長劉文勇分別進行誡勉談話。
  此外,廣東省國土廳還對佛山三水區樂平鎮羅寧煜違法占用基本農田案、仁化縣丹霞街嶺田村黃七金等人非法買賣土地進行了曝光。(完)
  (原標題:廣東查處曝光中山等地四宗違法用地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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