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一男子為讓兒子能騎車上學,盜竊停放在路邊的山地車。前天,寧海法院依法判處該男子犯盜竊罪,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通訊員 寧法 記者 鄭振國
  河南人王某今年37歲,13年前,他帶著妻子來到寧海打工。
  王某在寧海做水泥工,有一個13歲的兒子,正讀小學6年級,一家人日子過得並不寬裕。
  眼看入冬了,天氣越來越冷,王某的兒子每天走路上學,租住的地方離學校步行大約需要20分鐘。王某非常心疼,便琢磨著,如果能給兒子弄一輛自行車就好了,可以讓孩子在小學最後一年能安心學習,考出理想成績。但經濟窘迫的他實在捨不得花幾百元錢去買自行車。
  去年10月底的一天,王某像往常一樣騎三輪車從家中出來準備幹活,經過一家文具店門口時,他眼前一亮,門口放著一輛幾乎全新的山地自行車。
  當即,王某趁四周無人之際,扛起自行車就放到自己三輪車上,原路返回家中。
  當天晚上,兒子回到家中,看到新車以為是爸爸買給自己的禮物,非常高興。而王某內心卻是忐忑不安。
  兩天后,民警上門,王某被抓。經鑒定,這輛山地自行車價值4000餘元。
  前天,寧海法院對這起盜竊案進行公開審理,庭上,王某稱非常後悔,沒有給孩子樹立好榜樣,希望自己能早日出去,不要影響到孩子的畢業考試。
  法院最終做出判決:王某犯盜竊罪,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法官說案:父愛偉大,但如果在父愛的光環下違法犯罪,那麼因此收到禮物的子女想必也不會感到幸福,相反,他們反而可能會因為父親的犯罪而被周圍的人以異樣的眼光看待,更可能會因此而誤入歧途。父母愛孩子,需要一種正確的方式。
(原標題:他愛兒子 他手頭緊 他為兒子偷了輛山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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